7
部分科目免试人员审核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1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或证明、身份证等)及复印件1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8
打印准考证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10月6-1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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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设置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
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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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管理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