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免试生。(请查看:《河北经贸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行办法》)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河北经贸大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自主选择河北省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二)网上报名
报考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报时间(报名时间如有变动,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
2.报名网站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3.网报注意事项:
(1)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浏览报考须知,认真阅读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河北经贸大学的网上公告,按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选择河北省各报考点的考生必须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名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