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学习年限及学分 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最长修业年限为3年,不允许提前毕业。 课程学分不少于28 学分。
六、学历颁发与学位授予 凡在规定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的学员,经学校审核批准后,颁发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七、其他:学校不为学员提供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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